优秀舞台艺术作品

征集作品范围:

1.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,出品时间从200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,且公开演出过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,均可推荐参评。

2. 本次征集活动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必须为原创,且内容完整。

3. 本次征集活动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作品包括话剧、儿童剧、音乐剧、歌剧、舞剧、京剧、昆曲、地方戏曲等,但不包括小品、歌曲或舞蹈联排等节目汇编。

4. 本次征集活动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将分为青年组和少儿组两个组别;少儿组作品的时长不少于60分钟。

征集时间:

2021年1月—2021年4月

征集方式:

推荐材料须同时线上和线下提交:

1. 线上提交材料包括单位推荐表、文字脚本、演出信息表以及版权证明文件。

提交邮箱地址为:shiyanjutuan@zhongxi.cn,并以此格式命名文件名:“青少年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征集+作品名称+出品单位+联系方式”。

线上资料的格式要求为:word或pdf版本。题目三号黑体,小标题四号黑体,正文小四宋体,单倍行距,页眉为剧名,页脚居中处标注页码。

2. 线下提交材料包括纸质版单位推荐表和作品视频硬盘。邮寄地址为: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中央戏剧学院(昌平校区)实验剧团。邮编:102209,联系电话:010-56620644,联系人:陈女士。

邮寄时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“征集材料”字样。

评选方式:

本次征集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由合法的组织或单位推荐,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相关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,每个组织或单位主体仅限推荐1部作品。

1. 本次征集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应当宣传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方略;宣传党史、国史、基本国情和与青少年相关的政策解读;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培育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的作品;回应广大青少年发展面临的问题需求;反映青少年现实状况。

2. 本次征集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应当体现思想性、艺术性的统一,导向正确、内容向上、制作精良、贴近青少年,体现本领域专业水平。

3. 本次征集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应当注重青少年的体验,符合青少年理解方式和接受习惯,具有良好的感官冲击力,能够引发情感共鸣;注重传播效果,在发行量、收视率、点击量、票房收入等量化指标上有良好基础。

4. 本次征集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须拥有该作品的完整版权;存在版权争议的,视为无效推荐。

5. 本次征集活动遵循公平、公正的原则;评审入选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将向社会公开发布。